纪检组

作者:超级管理员 时间:2014-10-23 点击:521

纪检组对涉及我的案件承办法官尤洪杰受贿索贿事实的调查情况:

      2014年10月23日纪检组郑组长和书记员在郑组长办公室,调查我和惠广生反映法官尤洪杰在2008年4月初承办我们的案件期间两次接受宴请和收受2000元购物卡的事实。和一年以后2009年4月16日开庭时退卡的经过,并且书记员作了笔录。当时还反映退卡时我们的代理律师闫柄涛也在现场。另外还有2009年4月16日我和惠广生写信给原民一庭姚军庭长反映,尤洪杰办案不公接受案件当事人双方宴请和受贿索贿的事实,请求撤换尤洪杰法官组成新的合议庭审理。2009年4月17日我打姚军庭长电话,姚军庭长说撤换了尤洪杰,已经组成了新的合议庭由邹海波承办你们的案件。

      2014年11月10日我打电话问郑组长调查处理结果,郑组长说我们给闫柄涛做了个笔录。闫柄涛说他不知道送卡的经过,但是知道退卡的事实和经过。我们也问了姚军庭长撤换尤洪杰的情况,姚军说记得有这个事情。最后怎么处理要由院领导决定。尤洪杰受贿索贿的事实早已查清,亓宗宝院长早就非常清楚,可是亓宗宝院长一拖再拖就是不予处理。

      事实说明纪检组有职无权,因为纪检组的工作人员都是法院内部的工作人员。人事安排都是由法院领导决定,这种体制结构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变化的要求,必须尽快改变。